2006年5月19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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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长“劳模”实为“捞模”
宣华华

  在我国,劳模是一个极其崇高的荣誉称号。河南某些县市的个别部门领导,在申报省劳模时把自己的身份填报为工人、农民,“聪明”一点的,填的是职称,隐去了职务。比如交通局局长填报为养护工,财政局局长填报为会计……(《大河报》4月17日)
  某些人也真是奇了怪,明明已混上局长的宝座,还去申报劳模,乐于“把自己混同普通群众”。这究竟是心态作怪,还是利益作怪呢?无论如何,这类局长“劳模”实为“捞模”,却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。
  论心态,一个堂堂局长去跟职工争荣誉,而且想着法子规避制度,不惜把自己连降几级,显然不是很正常。一看就是作威作福惯了,啥荣誉都要捞到自己身上,啥脏水都要泼到别人头上,真应该好好接受荣辱观教育,改变一下扭曲的心态了。
  论利益,当局长出有车、食有肉,小日子过得应该很滋润了,不该是一副没吃过猪肉的馋样儿。恐怕,多半也是平常见啥捞啥搞惯了,就像有“恋钱癖”的富人喜欢偷小钱,这些局长也喜欢当劳模、领奖金,不肯放过那点微小的利益。
  当然,没准当劳模有其他“大用场”,还可以给局长们锦上添花,能够帮助他们升官发财,那就更能解释他们的行为了。问题在于,平常也没见几个劳模升官的,反倒是升官之后当劳模的不少。这就让人费思量了,难猜透这个“鸡生蛋、蛋生鸡”的问题。
  不过,人们常说“无利不起早”,尽管我们没有局长们精明能干,不知道他们葫芦里卖啥药,但是我们可以断定的是:那些煞费心机当劳模的局长,肯定是看清了其中有“好处”,否则他们才不会去冒险闯关。这足以让我们认清其“捞模”的本质。